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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条款及细则

关于您预订的重要信息
第1条:一般条款

1. 本一般条款规定了当事方在Astotel网络成员酒店预订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2. 这些条款管理缔约方之间预订和跟踪预订所需的所有阶段。
3. 客户承认其已审查并接受本一般销售条款以及预订的特别条款。
4. 本一般条款还包括客户个人数据保护章程。通过接受本一般条款,客户明确接受本章程的条款。
5. 客户每次预订最多可预订(5)间客房。
6. 预订数量等于或大于六(6)间客房的请求:

  • 必须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Astotel网络的中央预订处,电子邮件地址为:[email protected],或直接发送至Astotel网络的成员酒店。
  • 无论是代表同一客户或同一旅行团体一次或多次进行,均适用特定的销售条款。
  • 客户将通过电子邮件收到这些特定的销售条款作为对其每次请求的回复。
  • 如果不遵守此流程,或如果不接受这些特定的销售条款,这些预订可能会在不给出任何理由的情况下被取消。

7. 预订在客户完成预订流程后被视为已接受,如本文第3条所述。

第2条:行为能力

客户承认其具有完全的订约能力,即具有法定成年人身份,并且不受法律保护措施的限制。

第3条:预订流程

1. 客户可以在网站www.astotel.com或任何其他合作网站上进行预订,或直接通过Astotel中央预订服务进行预订,电子邮件地址:[email protected] / +33(0) 1 42 66 15 15。
2. 预订一间或多间客房的流程包括以下步骤:
• 客户输入搜索条件(酒店、住宿时长等)
• 客户选择所需的酒店和/或提供的解决方案,包括住宿以及额外的酒店服务
• 客户审查预订的特别条款,如预订摘要中所述
• 客户注册其个人数据,并事先授权以数字方式保存这些数据
• 在预付款的情况下,或作为担保,客户注册与其付款方式相关的个人数据,通过信用卡或记账卡(Visa、Mastercard、American Express等)直接在相应区域输入卡号(数字之间无空格)、有效期和视觉密码。银行卡的识别号码和有效期通过SSL类型的银行数据加密和保护系统安全地传送(符合现行标准)。客户付款卡的有效性也会由各种代理和合作伙伴审查,该卡可能因各种原因被拒绝:被盗或被冻结的卡、达到最高限额、输入错误等。在这种情况下,客户有责任直接联系发卡银行,或联系酒店,以传送另一种付款方式,以确认其预订有效。
• 查看并接受客户服务的一般销售条款和预订的特别条款
• 向先前注册的电子邮件地址发送确认客户服务的电子邮件,其中包括预订摘要,以及一个链接,使客户能够查看本一般销售条款。
3. 所有预订在客户收到确认电子邮件后被视为最终确定。
4. 通过合作网站进行的预订使用该网站特定的方法,或相应的移动应用程序。
5. 与预订服务相关的价格在预订之前和期间给出。
6. 所示价格应理解为每间客房、所选人数和所选日期的价格。
7. 价格以含税金额确认给客户,以酒店的商业货币表示,并且仅在网站上指明的期间内有效。
8. 所有预订,无论其来源如何,都应以酒店的当地货币支付,但在位置中指明的特殊安排除外。
9. 转换为外币仅供参考,不具有合同基础。只有在您预订期间涉及的货币才得到保证(如果此货币与酒店使用的货币不同,任何收费成本应由客户承担)。
10. 除非另有说明,额外服务(早餐、半膳、全膳等)不包括在价格中。
11. 价格包括订单日期适用的增值税,增值税适用税率的任何变化将自动应用于发票日期给出的价格。
12. 由主管机关征收的任何新的法定或法定税收的修改或确立将自动应用于发票日期给出的价格。
13. 价格可能受各种税收的影响,具体取决于城市/国家。客户承诺支付各种税收,不得提出异议;
14. 特此提醒,根据消费者法典第L.223-2条的规定,对于从客户那里收集的所有电话数据,客户可以通过任何方式明确要求Astotel中央预订将其注册在非推销名单上。客户也可以在www.bloctel.gouv.fr平台上行使此权利。

第4条:额外优惠和服务

1. 网站www.astotel.com还分发网络中酒店提供的优惠预订,代表包括客户在预定期间的住宿和额外服务的套餐,例如自助早餐、迷你吧中非酒精饮料的无限消费、免费和无限制的Wi-Fi访问,或每天下午提供的无酒精开放吧。
2. 额外服务还可以包括旅行服务,在《旅游法典》第L.211-1条及以下条款的意义上,涉及套餐假期和相关旅行服务,这些服务可以与住宿服务一起形成”相关旅行服务”或”旅游套餐”。在这方面,根据上述法典第L.211-8至L.211-10条的规定,客户将收到合同前所需的信息(旅行服务的主要特征、组织者或分包商的公司名称和地址、包括税费在内的套餐总价格,如适用,所有费用、收费或其他额外费用、付款方式、所需的最低人数、取消方法和截止日期、有关适用护照和签证条款的一般信息),包括在预订的特别条款和合同中。

第5条:取消条款

1. 客户应注意,根据《消费者法典》第L. 221-28条第12款的规定,对于住宿服务,客户不享有第L. 222-18条规定的撤回权,该权利对于必须在确定日期或确定期间提供的住宿合同被排除。
2. 预订的特别条款规定了如何取消和/或修改预订。
3. 预付款预订不能修改和/或取消。预付款构成定金(即预付款),因此不得退还。在这种情况下,预订的特别条款中会提及。
4. 当预订的特别条款允许时:可以直接通过Astotel中央预订服务取消或修改预订,联系方式如下:[email protected] / +33(0) 1 42 66 15 15。
5. 如果住宿中断(即客户意外离开),并且在现场进行预订的情况下,未在离开前24小时通知酒店的客户还必须支付其实际住宿期限的费用,以及离开当天的一晚费用。在预付款预订的情况下,不会因此原因进行任何退款。
6. 除非另有明确规定,客房从抵达日期的下午3:00开始提供,客户必须在预订最后一天的中午12:00之前离开客房。如果未能做到这一点,将收取额外一晚的费用。

第6条:付款方式

所有服务的付款直接向酒店支付(除非在预订时预付款的情况)。网站上的付款通过安全付款系统使用银行卡进行。
1. 客户提供其银行详细信息作为预订的担保,根据特别条款或价格,通过信用卡或记账卡(Visa、Mastercard、American Express等)直接在相应区域输入卡号(数字之间无空格)、有效期和视觉密码。银行卡的识别号码和有效期通过SSL类型的银行数据加密和保护系统安全地传送(符合现行标准)。客户付款卡的有效性也会由各种代理和合作伙伴审查,该卡可能因各种原因被拒绝:被盗或被冻结的卡、达到最高限额、输入错误等。在这种情况下,客户有责任直接联系发卡银行,或联系酒店,以传送另一种付款方式,以确认其预订有效。
2. 网站上明确提及可用的在线付款方式,该清单可能会发生变化。
3. 当客户提交已导致付款或预付款的银行卡时,酒店可能要求出示身份证件以防止银行卡欺诈。
4. 付款借记在住宿期间在酒店进行,除非有特别条款或价格的情况,付款借记在预订时进行(某些价格的在线预付款)。此预付款被称为定金。
5. 如果客户尚未预付其住宿费用,酒店前台可能会在其抵达时要求其支付定金,或授权借记银行卡,以保证支付要执行的服务价格(住宿服务和额外服务),客户可能在住宿期间使用这些服务。上述授权必须由客户在抵达时填写并签署,并涉及其个人银行卡,即其必须是持卡人,并且在办理入住手续时必须出示该卡以保护银行交易。
6. 酒店在客户抵达时将要求用于预付款的信用卡。预订所涉及的酒店和客户之间是缔约方,假定通过出示有效身份证件验证其身份的客户和预订受益人是用于预付款的信用卡的持有人。
7. 在受在线预付款约束的价格的情况下,预付款,即定金,在预订时借记。
8. 当进行预付款时,预订时借记的金额包括:住宿价格、与住宿相关的税费、如果选择早餐的餐饮价格、与餐饮相关的税费以及客户选择的所有其他额外服务(如本文第4条所述)。
9. 在”未到”(预订未取消,客户未出现)的情况下,对于通过银行卡担保的预订,酒店将向客户借记第一晚的金额,作为固定赔偿金,对于已给出担保预订的银行卡,预订的任何额外晚上将在不产生费用的情况下取消,除非另有规定。固定赔偿金的金额在预订登记和确认时被视为客户接受;因此客户将不可撤销地同意支付赔偿金。
10. 支付住宿和辅助服务的全额费用将自动导致开具票据/发票,根据1967年6月8日第25-361号法令第1条的规定,票据/发票将亲自交付给客户或发送到其个人电子邮件地址,特别说明在付款后向客户开具票据/发票的条件显示在ASTOTEL酒店内,根据《消费者法典》第L.112-1条的规定。

第7条:第三方付款

如果第三方希望代表客户预付预订费用,将向该第三方发送信用卡借记授权表,但须经相关酒店事先接受,并且委托客户和被委托第三方对欠相关酒店的债务承担完全连带责任。
一旦被告知借记授权请求的特征,要被借记的第三方,以其委托人的身份,应将接受表格正反两面的有效身份证件副本和其信用卡,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任何其他常用方式,在住宿开始日期前至少21天退回给Astotel中央预订服务。
如果接受表格未在规定时间内退回,客户的住宿只能在办理入住手续时支付,根据第6条规定的条款和条件。
第三方付款不会导致债务人的更新,而是允许酒店从第三方委托人那里获得第二个债权人。根据该签署的协议,第三方付款人作为连带债务人对酒店负责,对通常由客户和任何相关入住者承担的住宿合同产生的所有义务负责,包括支付附带服务和造成的任何损害。
根据预订和住宿开始之间的时间,并须经酒店接受,也可能向希望支付客户住宿费用的第三方提出银行转账付款,该转账必须在住宿开始前至少7天进行。
第三方付款人将被邀请在预订前联系Astotel中央预订服务,以了解有关可能的付款条款和条件的信息。
一旦付款完成,银行详细信息将不会在未经客户或第三方付款人同意的情况下存储或重新使用。银行详细信息仅会被存储:在活动数据库中用于处理与交易相关的数据,然后在付款争议的情况下在中间活动数据库中存储13个月,根据《法国货币和金融法典》第L. 133-24条的规定。上述数据无论如何都将根据《通用数据保护条例》(欧盟议会和理事会2016年4月27日关于自然人个人数据处理保护和此类数据自由流动以及废除指令95/46/EC的第2016/679号条例)第5条的规定存储。

第8条:客人转移;不可抗力和意外情况

1. 在发生不可抗力(根据《民法典》第1218条的含义)、意外情况、政府行动、特殊事件或酒店出现的技术问题,使客户的住宿不可能,并迫使酒店经营者暂时或永久中止住宿和/或额外服务的履行的情况下,酒店应尽其所能寻找替代住宿,如果可能,在同类别或更高类别的酒店。转移费用(价格补充)应由酒店承担。
2. 在任何情况下,客户都不得声称酒店未能履行因不可抗力、意外情况、政府行动、特殊事件或酒店出现的技术问题而产生的义务。不可抗力或意外情况的案例也包括立法和判例法通常承认的案例。
3. 如果不可抗力、意外情况、政府行动或酒店内部或外部的特殊事件自其发生之日起持续超过三十(30)天,本一般销售条款和预订的特别条款将自动取消,不产生补偿。

第9条:在酒店住宿;客户的承诺和责任

1. 客户对其通过网站www.astotel.com、合作网站和/或直接在酒店网站上预订的服务和酒店的选择及其对其要求的适用性负全部责任。
2. 客户还对其在预订时传达的信息负全部责任,因此必须对传达任何错误或欺诈信息承担全部责任。
3. 客户承诺遵守法国的法律法规,以及本一般销售条款中规定的条款。如果客户违反,其应对其对网络成员酒店和/或所有第三方造成的所有损害负责。
4. 客户承诺通过进行确定预订来支付全额费用(含税)。
5. 所有由于客户的原因而不规则、无效、不完整或欺诈的预订或付款将导致取消预订,费用由客户承担,不影响对其采取的任何补偿行动。
6. 根据法国法律法规的适用,客户在抵达酒店时将被要求出示身份证件以核实其来源。如果其是外国人,则必须在所有情况下填写警察表格。
7. 客户接受并承诺谨慎使用客房。任何违反公共礼仪或公共秩序、干扰酒店安宁享用或可能对其他入住者或酒店工作人员的安全构成威胁的行为,无论是在客房还是公共区域,都将导致酒店经营者要求客户离开酒店,不产生任何补偿和/或不退还已支付的款项。
8. 客户还承诺酒店提供的IT资源(特别是计算机设备和Wi-Fi网络)不得以任何方式用于复制、表示、提供或向公众传达受版权或类似权利保护的作品或物品,例如文本、图像、照片、音乐作品、视听作品、应用程序和视频游戏,而未经《知识产权法典》第一册和第二册规定的权利持有人授权,当需要此授权时。客户承诺不查看任何非法内容。客户还必须遵守酒店互联网接入提供商的安全政策,包括旨在防止非法使用IT资源的安全措施的使用规则,并且不得执行任何损害这些措施有效性的行动。
9. 客户应对其或其负责的入住者或人员占用场所时可能发生的所有损害、退化或破坏行为负责,无论是对客房和公共部分中包含的财产、建筑和设施,还是对提供给其的互联网网络,例如数据丢失、病毒或服务中断。其还应对针对酒店员工或其他客户犯下的任何身体伤害、人身伤害、攻击或性虐待负责。
10. 所有Astotel酒店客房和公共区域均为禁烟区。在客房内吸烟将触发火警。根据我们的一般销售条款和条件,任何违反酒店禁烟政策的行为将收取250欧元的固定清洁费。
根据法国法律,在客房和公共区域严禁使用麻醉品。
11. 除非另有明确规定,客房从抵达日期的下午3:00开始提供,客户必须在预订结束日期的中午12:00之前离开客房。如果未能做到这一点,将收取额外一晚的费用。

第10条:投诉

1. 所有投诉必须首先通过带回执的挂号信发送至ASTOTEL SAS,地址为28 rue de Caumartin, 75009 Paris,最晚在引起损失的事件发生日期后15天内。在此期限后,不接受任何投诉。
2. 所有法律诉讼必须事先尝试友好解决争议,因此客户承诺将事项提交由ASTOTEL SAS代表网络成员酒店管理的客户服务,地址为上述地址,或通过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3. 如果收到否定答复,或如果未收到答复,相关酒店和客户可以选择使用替代争议解决方法,如传统调解或法律调解类型(《民事诉讼法典》第1530条及以下条款/《消费者法典》第L.611-1条及以下条款)。
4. 客户可以联系AME Conso – 邮政地址:197 Boulevard Saint-Germain – 75007 PARIS,适用于所有ASTOTEL网络附属酒店。
特别说明:
• 向调解员提出申诉的程序及其联系方式可在网站www.mediationconso-ame.com上获得;
• 向调解员提出申诉可在初次投诉后的十二(12)个月内进行;
• 向该调解员提出申诉的表格也可在网站www.mediationconso-ame.com/demande-de-mediation-ame.html 上获得。
5. Astotel还告知客户欧洲在线争议解决平台(”RLL”)的存在,客户可以使用该平台。客户可以从以下链接访问: https://consumer-redress.ec.europa.eu/

第11条:关于网站www.astotel.com内容和运营的责任豁免

1. 网站上显示的照片不具有合同性质。尽管我们尽一切努力使照片、图形表示和文本尽可能准确地预览所提供的住宿服务,但可能会出现变化,特别是由于家具更换或可能的翻新。客户不得因此提出任何索赔。
2. 虽然ASTOTEL SAS就客户消费者而言自动对酒店合同固有义务的正确履行负责,无论该合同是远程签订还是现场签订,但当预订的未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归因于客户消费者、归因于合同第三方不可预见和不可克服的行为、或归因于不可抗力情况时,ASTOTEL SAS不能对此负责,例如持卡人银行未授权的预付款,或政府为防止病毒或流行病传播而采取的措施,要求Astotel网络中的酒店部分或全部关闭。
3. ASTOTEL SAS不会对归因于客户消费者、归因于合同第三方不可预见和不可克服的行为、或归因于不可抗力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害承担责任,特别是对第三方、客户或其合作伙伴的经营损失。
4. 提及ASTOTEL名称的超文本链接可能链接到除网站www.astotel.com以外的网站,该网站对这些网站的内容和提供的服务不承担任何责任。在这方面,特此规定ASTOTEL SAS的合作伙伴对其自己网站上提供的优惠的推广负责。因此,查看第三方网站的决定完全由客户自行承担责任。
5. 客户承认并接受,ASTOTEL SAS不能对与网站www.astotel.com固有的故障无关的任何不便或损害负责,ASTOTEL SAS对此负责,而是对一般互联网网络的使用负责(这可能是由于服务器故障、网络可用性故障或客户消费者使用的硬件或计算机设备故障造成的)。
6. 客户被告知通过网站www.astotel.com预订的酒店在法律上独立于ASTOTEL SAS并且是自主的,只有提供住宿服务的公司才能就所述服务对客户负责。

第12条:知识产权

关于网站的使用,ASTOTEL SAS公司是与网站相关的所有知识产权的持有人。在未经ASTOTEL SAS明确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明确禁止以任何方式复制、利用、分发或使用网站上的元素,甚至部分地使用,或分发简单的超文本链接。

第13条:隐私政策

Astotel如何处理个人数据以及您如何在这方面行使您的权利在个人数据保护政策中有具体说明,该政策可在此处获得。

第14条:一般销售条款的发展/修订;杂项规定

1. 本一般销售条款可能随时被修订和/或完善。在这种情况下,新版本的一般销售条款将在线发布。一旦在线发布,新版本的一般销售条款将自动适用于所有客户。
2. 如果预订的特别条款与本一般销售条款之间存在矛盾,预订的特别条款应优先。如果一方面合作伙伴的一般销售条款与另一方面本一般销售条款之间存在矛盾,本一般销售条款的规定应优先。
3. 如果本一般销售条款的一项或多项规定被认为无效或在适用法律、法规或具有既判力的最终判决后被宣布为无效,其他规定应保留其全部效力和范围。

第15条:最优价格保证

参见”最优价格保证“。

第16条:适用法律;有管辖权的法院

所有直接或间接涉及本一般销售条款履行的争议,涉及在ASTOTEL网络成员酒店预订一间或多间客房,或涉及除住宿服务外的酒店服务履行的争议,应受法国法律法规的约束,并且必须提交给有管辖权的法国法院;
在这方面,特此提醒,根据《消费者法典》第R.631-3条的规定,在无法友好解决的争议的情况下,客户可以选择向根据《民事诉讼法典》具有属地管辖权的法院之一提起诉讼,即其在签订合同时或发生有害事件时居住的地点的法院,特别说明Astotel网络成员酒店位于巴黎,酒店合同在巴黎签订,因此对客户而言在巴黎执行。

第17条:法律信息

参见”Astotel 法律信息“。

Astotel - 总部

28, rue de Caumartin 75009 Paris
电话:+33(0) 1 42 66 15 15
www.astotel.com [email protected]
SIRET: 319 032 140 00026
欧盟增值税号:FR 51 319 032 140